您好,欢迎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文件 >详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推进市(州)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鄂公共资源局〔201621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推进市(州)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推进市(州)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交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安排,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8

 

推进市(州)矿业挂牌出让项目进入

“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交易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土资规〔20163号)精神,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网”要求,扎实推进市(州)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以下简称“拍卖网”)交易,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主要任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开展“拍卖网”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州)中心)保证金缴存银行系统对接工作,实现随机生成子账号、缴存信息保密、到账实时反馈等功能;对市(州)中心工作人员及有关交易主体进行操作培训;对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出让文件规范化复核的业务培训。

工作目标:力争今年内实现市(州)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在“拍卖网”交易的全覆盖暨全省矿业权项目挂牌出让“全省一网”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30日前完成)

省中心对市()矿业权出让现状及市(州)中心保证金缴存银行进行摸底调研,优选接入银行并确定市(州)中心接入批次。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批

第二批

建设银行

恩施州

十堰市、孝感市、随州市

工商银行

宜昌市

潜江市

中国银行

鄂州市

 

农业银行

荆门市

 

湖北银行

襄阳市

黄石市

农村商业银行

咸宁市

 

邮政储蓄银行

 

神农架林区

    (:武汉市、荆州市、仙桃市、天门市矿业权出让由省级矿业权管理部门承担;省级和黄冈市已经完成接入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1031日前完成)

1. 省中心组织市(州)中心及其保证金缴存银行、“拍卖网”开发单位召开启动会,进行系统演示,安排布置相关工作。(515前完成)

2.保证金缴存银行与“拍卖网”开发单位商定技术实施方案。(531前完成)

3.保证金缴存银行开展接入项目的立项、审批及采购等工作。(731前完成)

4.保证金缴存银行与“拍卖网”开发单位开展软件系统技术开发工作。(831前完成)

5.保证金缴存银行与“拍卖网”开发单位进行系统对接测试,统筹安排银行接口服务器配置(930前完成)

(注:以上为第一批接入市(州)需开展的工作及完成时限)

6.第二批接入市(州)开展系统对接、测试及接口服务器配置等工作(1020前完成)

7. 省中心组织市(州)中心及相关交易主体进行操作培训,对有关人员进行出让文件规范化复核业务培训。(1030前完成)

8.市(州)提交后台用户(含国土部门)角色授权申请,省中心统一办理后台用户数字证书,分配角色权限。(1030前完成)

(三)反馈完善阶段(1130日前

1.市(州)中心与国土部门协商选择模拟项目或试运行项目,组织项目交易,建立项目跟踪档案,查找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需要改进的方面。

2. 省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实现系统反馈目标,修改完善交易系统。

(四)正式上线阶段(1231日前

市(州)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正式将矿业权挂牌出让项目在“拍卖网”上挂网交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负责人与具体责任人。第一批接入的市(州)重点督促银行做好保证金系统的二次开发及测试工作,第二批接入的市州在此基础上,重点督促做好本地系统的测试与接入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进展。建立省中心与市(州)中心的工作联系机制,保持沟通顺畅,相互协调配合。市(州)中心每月向省中心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中心定期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三)加强工作督办,确保按期完成。省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市(州)中心、保证金缴存银行及系统开发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适时开展督办检查,确保各阶段目标任务保质按期完成。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2印发

版权所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鄂ICP备07006841号-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邮编:430071

技术支持:武汉数信科技有限公司